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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亿帆医药亿帆医药(SZ:002019)2025-08-14 0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9]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9]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9]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0] 会议相关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2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2] - 董事会应在年报披露提名委员会工作内容[23] - 议事规则自通过日执行,旧规则废止[25]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