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4] - 公司主要股东是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5] 联系人界定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以其本人或直系家属为受益人且关连人士于该计划合计权益少于30%的信托中的受托人属联系人[5]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其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属联系人[5] - 基本关连人士为个人时,其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5] - 基本关连人士为公司时,该公司等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6] 附属公司界定 - 关连附属公司中,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7]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 [8]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 [8]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0] - 股东大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0] - 股东大会有权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20]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1]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不足5%的关联交易[21]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的关联交易[22]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22]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连串与持续关连交易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应合并计算视作一项交易处理[25] - 连串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或构成反收购行动时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5] - 持续关连交易需就每项签订书面协议,反映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并明确计价基准[25]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年,超三年需财务顾问书面确认意见[25] - 持续关连交易需就协议期限内每年交易量订立最高交易限额[25] - 持续关连交易需履行申报、公告、独立股东批准及年度审核程序[2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规定为准[28]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露笑科技(002617)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