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8308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6]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2] 审议规则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关联关系与会议召集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主持[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20] - 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2日发书面通知,不足2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1]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7] 决议与记录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8]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