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10]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0] 报备要求 - 披露年报、中报等重大事项时按北交所规定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2]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报备文件[15]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公司10个交易日内提交[16] - 证券发行等事项按规定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9] 自查期间 - 年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期为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为前3个月[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其他规定 - 继续推进合并、分立事项需消除影响,无法消除应披露风险提示,律师发表意见[16] - 北交所核查自查期股票交易,异常可要求公司说明[17] - 知情人登记表含姓名、知悉信息时间等内容[1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含关键时点、参与人员等内容[20] - 知情人档案材料变化及时补充报送[21] - 公司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出具书面承诺[22]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违规受处罚[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