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丽迪(3009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宝丽迪宝丽迪(SZ:300905)2025-08-13 10:01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为重大[8]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购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9]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情形需关注[12]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1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4]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当日联系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19] 保密制度 - 重大信息未公开前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1] 管理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4] -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和保密义务第一责任人[24] - 公司指定熟悉业务和法规人员为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工作[25] - 各部门对归口管理重大信息报告和保密有监督管理责任[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5] - 公司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25] - 董事会秘书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6]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8] - 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处分责任人员[28] - 违反报告和保密要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2022年3月修订)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