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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宝丽迪宝丽迪(SZ:300905)2025-08-13 10:01

信息披露义务 - 持股 5%以上股东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8]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公司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2] 披露范围与方式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0]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及报刊披露[10]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难保密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12]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子公司事项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17] - 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数据适用制度[13] 责任人与管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33] - 定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3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等[38]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8]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签署合同金额占比超 50%且超 1 亿元需及时披露[39] - 诉讼涉案金额占比超 10%且超 1000 万元需及时披露[39]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48] -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4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0] - 违规情节不同给予不同处分[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