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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0028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凯中精密凯中精密(SZ:002823)2025-08-13 09:00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公司将调整治理架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份相关数据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500万股[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8,368,949股[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财务资助与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章程第(一)、(二)项情形需经股东会决议;第(三)、(五)、(六)项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在15日内书面答复[10]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需在60日内提出[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16]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3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35] 独立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8] - 审计委员会审核的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6] - 公司分立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