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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831396) - 内部审计制度
许昌智能许昌智能(BJ:831396)2025-08-12 12:17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为担任独立董事的会计专业人士[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8]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督促责任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12] - 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3] - 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4] - 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2] - 每个会计年度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16]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9]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20]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是否制定制度等内容[21] 审计相关文件 - 《审计工作方案》包含编制依据、审计对象等内容[23] - 《审计通知书》包含被审单位、审计依据等内容[24] 审计档案管理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9] - 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9] - 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类型[29] 人员监督考核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31] - 内部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奖励建议[31] - 内部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1] - 董事会可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1]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