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管理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负责人[9]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10]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11] - 管理内容涵盖制度建设、内部研究、报告编制等[11][12] 与投资者沟通 - 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12]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13][14]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3] - 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3] 其他规定 - 接待投资者相关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10年[16] - 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违规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17]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 - 应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8]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资料时应平等对待其他投资者[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多方面素质[21] - 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