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许昌智能许昌智能(BJ:831396)2025-08-12 12:02

对外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7]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9]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规定[9] 对外投资实施与管理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投资风险等关键指标[11]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12]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需评估且评估结果经决议通过方可出资[10]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代表跟踪管理[11]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15]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对其信息有知情权[18] - 控股子公司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18]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18] -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工作[18] - 对外投资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和义务[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