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8313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内容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12日经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5]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限制条件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应谨慎[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 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6] - 出现分包转包等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7]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