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0027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1] 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审核职责[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9]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9]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2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流程时间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提前30天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7]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其他规定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