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光华科技光华科技(SZ:002741)2025-08-12 1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开会,提前3日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2] - 临时通讯表决,会后5日提供书面意见[12] 其他 - 过半数通过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2] - 制度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