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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光华科技光华科技(SZ:002741)2025-08-12 10:32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低于25周岁[4] - 最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公司应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0]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0]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接受采访调研前通知董秘[18] - 董秘采访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记录备案[19] - 重大情形或事件发生,责任人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20] - 董秘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披露[20] - 董秘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21]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4] - 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