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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光华科技光华科技(SZ:002741)2025-08-12 10:32

个人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变动报告与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1]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0] - 董事和高管及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可追究责任[20]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其他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5]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遵守相关规定[15] 离任事项 - 董事和高管离任时应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锁定及解锁事宜[15] 股份锁定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7] - 涉嫌违规交易,登记结算公司对相关股份予以锁定[17] 报告与披露义务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董事和高管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融资融券交易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