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甘源食品(0029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甘源食品甘源食品(SZ:002991)2025-08-12 10:32

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六种情形发生,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单独或合计需持有1%以上股份[3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权益[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7] - 会议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40]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本规则生效时废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