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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00211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制定)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5-08-12 10:1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4]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为候选人[8]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为候选人[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同意并核实情况[14] - 股东会选举时候选人应出席说明情况[16]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