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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翠微股份翠微股份(SH:603123)2025-08-12 10:16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6] 人员限制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6] 审批权限 - 可批预算内单项不超100万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9] - 可批预算内单项不超500万相关资金、资产使用和处置[10] - 可批不超预算金额1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预算调整[10] - 可批与关联法人不超100万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0] 其他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总经理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9] - 总经理任期内变动,董事会应聘请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