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8]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解聘情形 - 有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13] 任职资格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5][6] 后续事项 - 聘任后向交易所提交材料[10] - 任职期间参加上交所业务培训[19] 职责 - 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