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制度规范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负责解释[10][11]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2][7] - 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7]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 登记事项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等[5] - 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特定事项[5] - 填报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不得含国家秘密信息[13] - 有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和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15][17] 披露方式与信息类型 - 豁免披露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15] - 暂缓披露方式包括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17] - 豁免披露信息所属披露文件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15] - 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披露文件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17] - 豁免披露信息类型包含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15] - 暂缓披露信息类型包含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17] 审核确认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15][17]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5][17] - 涉及认定商业秘密主要理由、披露影响等需附后注明内容[15][17]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