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30166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份与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9] 会议与决策 - 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正常通知时限从召开前5天变为3天[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管违规损失及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有权按规定诉讼[3][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10][11] 利润分配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有表决要求,且分红有条件和比例规定[13][14]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5] 其他事项 - 不再设置监事会,部分职责转移给审计委员会[17] - 债权人在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