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 - 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6] 委员提名 - 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提名程序 - 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经七个工作程序[12][13] 利害关系处理 - 争议时由其他委员过半数决议,无法决议提交董事会[15] - 回避时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