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业(301616) - 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6]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可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召开[11] 利害关系审议 - 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可开会[14] - 决议须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通过[14]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