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类型 - 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50%以上股权的企业等四类[2] 股东权利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6] 子公司治理 -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全资子公司除外)、董事会及监事会等议事机构[11] - 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重大经营决策须经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部分应经股东会审议[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参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14]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影响事项应当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14]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执行相关规定[15]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视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执行相关规定[15] 交易管理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交易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15] 责任追究 - 经营决策越权造成损失,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15]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和会计制度,由财务部指导、监督核算与管理[17] - 公司有权委派或解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经理[17] - 公司财务部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有权审计核查并要求整改[17] -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等审计[17] 人员委派 - 公司按规定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可按需调整任期内人员[19] 董监高义务 - 子公司董监高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担责[19] 人事管理 - 子公司应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9]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浙江华业(301616) - 14-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