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全票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7]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等[7] 管理架构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门为专职部门[11][12]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内部研究等方面[14] 沟通相关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5]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6] - 应建立有效沟通渠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7]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4]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7] 内部机制 - 内部应形成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有协助义务[13] 文件资料 - 接待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10年[20] 活动要求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活动记录并及时披露[21]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要求特定对象将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并核查[22] 违规处理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25] 员工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了解公司多方面情况并把握信息披露尺度[26] - 需有良好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等相关法规[26] - 要熟悉证券法规及政策,了解金融产品和市场运作机制[26] - 应具备与投资者沟通和协调能力[26] - 要诚实守信,有良好执业操守,不谋私利和泄漏信息[26] 培训方面 - 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系统培训[26] - 开展重大活动时应举行专门培训,增强沟通能力和法规理解[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国源科技(8351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