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资决策权限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19] 交易规定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20] 机构职责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在权限内对投资作决策[14] - 董事会可设战略委员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建议[14] - 总经理为投资项目实施责任人并汇报进展[14]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财务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义务[15] 投资资料要求 - 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经审批投资预算方案等资料[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提供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23] - 非现金资产交易应提供评估报告[23]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遴选合格机构签合同并指派专人跟踪[25] 投资处置情况 - 投资项目出现九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7] 财务核算与报告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并按项目设明细账簿[29] - 财务部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合并报表和分析[30] - 子公司定期向财务部提供资金和财务书面报告[30][32]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