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条件 - 每股收益不低于0.2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4元等[12] 分红比例要求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3] 审议与执行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单独计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