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国源科技国源科技(BJ:835184)2025-08-11 11: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需证券服务机构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1]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2]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9][20] 关联交易价格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优先参考国家价格等[23] - 关联交易按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并支付,基准价格有效期满或国家价格等变动可调整价格[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3] - 关联董事、股东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14][15]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26]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履行审批程序[2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