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261.370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10] - 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1]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11] - 股东对公司经营可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11]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按股份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报告、利润分配等[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3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北交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0][5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5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2] - 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53]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57]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57] - 2025年8月11日相关决议形成[58]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56]
国源科技(83518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