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取消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1][2] - “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股份种类”改为“股份类别”[5] 制度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 股东权益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7] 资金规定 - 允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8] 其他事项 - 总则新增“职工”为权益保护对象[6] -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指示损害公司利益需担责[6] - 资本公积金可在“两金”不足弥补亏损时使用[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