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人清单管理 - 公司证券法务部每季度会同财务部更新公司关联人清单[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经独董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独董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超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超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有例外[10]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未来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3]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13]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附件需预测年度交易金额,条款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7] 控股财务公司金融业务 - 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以存款利息、贷款本金额度及利息金额中孰高为标准[17] 关联交易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关联交易事项[20] 关联交易统计审核 -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关联交易各分公司每季度报财务部[21] - 拟发生框架协议外关联交易各分公司报相关部门审核并履行审议程序[21] 制度施行 - 公司管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新农开发(600359)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