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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83827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驱动力驱动力(BJ:838275)2025-08-11 10:31

公司发展历程 - 2020年12月29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万股新股[2] - 2021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3] - 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等权利[8]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1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担保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会议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4][25]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24][25]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3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4] 利润分配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3] - 重大投资等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可只进行股票股利分配[93]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97]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97]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09]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