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部职责 - 对业务活动、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5] - 有权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制度[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监督落实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6] - 可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1] - 有权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1] - 可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4] - 可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审计[15]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董事会声明、总体情况、依据范围等内容[10]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19] - 当年完成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项目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19]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不得低于10年[19] - 审计档案借阅应履行必要审批手续[1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6] - 公司可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