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2]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7] 重大信息 - 涵盖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等信息[3][4] 信息管理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信息监控人员,审核后通知董事会办公室[4] - 董事会办公室建管理日志,记录要点及处理情况[5] 制度实施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未履行义务将追责[10][11]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负责解释和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