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内审部门监督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 审议与审计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1]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控股股东违规应承担赔偿责任[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