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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603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泰鸿万立泰鸿万立(SH:603210)2025-08-11 09:4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办理公布事宜[1] - 董事、高管等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 - 对外宣传文件经提交、审核签发后发布[2] 保密与授权 - 董事、高管等在内幕信息未公布前负有保密责任[2] - 未经书面授权,个人不得披露未公开信息[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通过媒体披露信息由董秘办理[4] - 控股股东等不得提供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4] - 公司按法规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4] - 违规使用报送信息公司将追究责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