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0] - 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12] - 因涉与本公司有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12]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定情况除外),不得转让[13] - 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14]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6] - 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减持规定 - 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 减持区间遇重大事项,未完成计划需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9] - 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两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增持规定 - 增持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公告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19] - 拟增持数量或金额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9] - 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19]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20] - 完成或提前终止及时通知公司披露[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