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于 2025 年 8 月 7 日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需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范围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遴选、审核董事、高管人选及资格[6] - 向董事会提提名或任免建议[6] 细则管理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