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战略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命[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七天通知[9] 战略委员会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细则管理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通过之日起施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