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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长青股份长青股份(SZ:002391)2025-08-10 07:4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2][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日公告说明[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22]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0]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决议通过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股东权利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7]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规则生效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1]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