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7] - 高管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8] - 非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8]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16][17] 其他 - 人力资源部为决策提供资料,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管业绩[10][19]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资料、质询董事和高管并做出评估[20][23] -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管指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等[22]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