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会前7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7]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对董事会负责[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7] 信息披露与资料提供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2] - 内部审计部门提供书面资料[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议案书面报董事会审议[18] - 现场会议作书面记录,保存十年[19] - 记录含六项内容,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执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修改[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