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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可孚医疗可孚医疗(SZ:301087)2025-08-08 1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本身、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A股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A股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13]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最少21天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H股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3] 信息披露原则 - 若H股和A股定期报告要求不同,遵守报告内容从多、要求从严原则[14] - 公司需在同一日公布定期报告[14]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事件[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报告编制与审议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16]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否则需披露具体原因和风险[16] 报告签发与公告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签发,董秘安排公告[31] - 临时报告文稿由证券投资中心起草,经董事长审核后签发,董秘安排公告[31] 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33] - 证券投资中心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管理[3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9]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信息披露内控第一负责人[49] 保密与内控 - 公司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1][42] - 公司董事会应与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商务谈判等需对方签保密协议[45] - 审计部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49][50]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投资中心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5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之日生效[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