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9.50万股[2] - 公司总股本由209,092,000股变更为208,897,0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9,09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8,897,000元[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29] - 董事会需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29] - 董事会可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29] 重大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八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6]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项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生效,其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8]
可孚医疗(30108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