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投资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审议标准,由总经理批准[13] 项目汇报要求 - 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新情况,董事会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27] 制度相关说明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