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审议[8][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五种担保事项需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6][27] 股东会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股东会投票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9]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50]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1] 其他规则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召开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 -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22]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取消或变更提案,若有情况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1]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需变更则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4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3]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5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6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8]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68]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6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9]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70] - 授权以公司经营发展为中心,保证经营顺利高效[70] - 授权遵循灵活务实原则,避免繁琐程序[71] - 授权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71] - 公告等信息应在规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7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3]
唯捷创芯(688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