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8][2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会就对外担保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1] 豁免情形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时,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批情形[19] 担保合同 - 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主要条款[22]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24] - 担保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签订合同[29] 担保事务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包括资信调查等[26][27] - 反担保数额需与担保数额对应[30] 核查披露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32]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及时披露[38] 责任制度 - 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责任[40] - 经办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唯捷创芯(6881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