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并修改[3] - 拟修订10项治理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资本与股份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从418,316,914元增至430,313,008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从418,316,914股增至430,313,008股,均为普通股[7] 人员与职权规定 -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书面报告规定删除[10] 会议决策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3]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2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1][22]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6] -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7]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