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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3007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08修订)
拉卡拉拉卡拉(SZ:300773)2025-08-08 10:5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方[7][8][9]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规则 - 与关联方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7]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与他们及其配偶关联交易需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时公司可提供[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条款[18][23] - 关联交易应遵循原则,签订书面合同,价格公允[14]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2]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3][24]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9] 关联交易其他要求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股权需审计,其他资产需评估[33] - 关联交易未按程序批准不得执行[34]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