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08修订)
交易披露与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8]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需经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同意立项[17] - 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开展研究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17][20]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核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9] - 投资项目完成审批后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或协助实施[21] 其他事项 - 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商号和注册商标[2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